关于第20838406号“姚万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2018-03-23 10:31:36
-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 2940
关于第20838406号“姚万源”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5169号
申请人因第20838406号“姚万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虽含有“万源”文字,但其整体文字组成及含义与四川省行政区划名称“万源”存在区别,因此,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商品上,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的标志,应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王钒
王继连
刘影
2017年12月26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