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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7886849号“柯龙及图”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3461号
申请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宋营
委托代理人:巴比伦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7年01月22日对第17886849号“柯龙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请人是中国最大的白电产品制造企业之一,其名下的“科龙”商标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二、争议商标与第580980号“科龍”商标、第11379571、1767967号“科龙”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三)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三、引证商标一早在1999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抄袭和摹仿,其注册使用会淡化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四、争议商标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商号权。五、被申请人具有大量囤积商标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争议商标的注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会扰乱市场秩序,造成公众混淆误认,并产生不良影响。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和(八)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等法律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获奖情况资料;
2、申请人商标注册资料;
3、申请人对其商标进行宣传使用的材料,如销售合同、广告合同、产品图片等;
4、被申请人名下商标信息;
5、其他资料。
被申请人主要答辩意见:争议商标是以被申请人名下第4141748号“柯龙及图”商标为基础重新申请注册,并没有搭便车的主观恶意,其与引证商标不近似,且有其它类似情形的商标已经获准注册。综上,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注册。
我委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 申请人于2015年9月14日申请注册,后被核定使用在第11类燃气炉、淋浴热水器等商品上。
被申请人名下第4141748号“柯龙及图”商标于2004年6月28申请注册,后被核定使用在第11类燃气炉、热水器等商品上
2、申请人名下的各引证商标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1类电冰箱、浴霸、灯等商品上,现均为有效注册商标。
3、1999年,商标局认定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空调商品上的“科龙”商标为驰名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及申请人证据在案佐证。
依据当事人理由、事实和请求,我委现对焦点问题作如下归纳及审理。
第一,争议商标由汉字“柯龙”及图形组合而成,其中“柯龙”二字作为争议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或相同,含义上亦无明显区分,双方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与此同时,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燃气炉、淋浴热水器等商品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燃气炉、卫生间干燥器等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若与各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此外,被申请人名下第4141748号“柯龙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仍晚于引证商标一、三的注册申请日,故不能成为争议商标应予维持注册的当然理由。
争议商标已分别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其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第二,鉴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申请人已在燃气炉等商品上注册了数件引证商标,且我委亦结合引证商标知名度并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申请人的在先商标权予以保护,在此情形下,本案无需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在非类似商品上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进行评审。
第三,争议商标的汉字部分“柯龙”与申请人商号“海信科龙”并未构成相同或基本相同,在此情形下,难以认定争议商标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商号权,其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第四、本案争议商标为图文商标“柯龙及图”,尚无充分理由可以认定该标识具有欺骗性,或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亦或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即争议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之规定。
第五,鉴于我委在本案中已通过《商标法》其他实体条款予以保护,在此情形下,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评审。
另,《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属于总则性规定,我委已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故不再赘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委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徐 苗
韩秀花
高妍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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