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商号的区别及联系
- 2019-02-10 16:25:00
- 0670知识产权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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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指商品生产或者经营者为区别于其他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生产或经营的同一和类似商品,而使用于自己的商品上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所构成的显著标记。商号是商事主体为表明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所使用的专有名称。
商标和商号有着密切的联系,表现在:
(1)商标用以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商品,但其使用者是固定的。商号也是由一个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在商事交易中独占使用,以区别其他商事主体。
(2)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商号所使用的文字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3)商标和商号都是商誉的载体,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二者的利用都会给权利人带来丰厚的利润。
(4)商标和商号存在一体化情况,许多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号可作为注册商标,商标也可登记为商号。
但商标与商号的不同之处也是不容忽视的:
第一,商标是区别不同的商事主体所产生的同类商品的标志,商号则是区别不同商事主体的标志,所以一个商事主体只可以有一个商号,却可以有许多表示不同商品的商标
第二,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商号的构成要素却只有文字。
第三,商标或注册商标并非每个商事主体都具有,商号却是每个商事主体都必须具有的。
第四,注册商标是有期限的,但可以续展,而商号的存续无时间限制,无须续展。
第五,注册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法律保护,而商事主体只在注册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对商号享有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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