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12132056號“UNRULY ROVER桀驁路虎”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5260號
申請人於2017年05月02日對第12132056號“UNRULY ROVER桀驁路虎”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
1、申請人是全球知名的汽車製造企業。申請人的“LAND ROVER”和“路虎”商標是申請人在中國市場在先註冊的商標。通過大量使用在第12類“陸地機動車輛及其部件和配件”商品上,“路虎”商標已爲馳名商標。爭議商標是對申請人在先註冊的馳名商標第3514202“路虎”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的惡意摹仿,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與申請人馳名商標所及的“陸地車輛及其部件和配件”商品有密切的關聯。爭議商標的註冊容易誤導公衆,併損害申請人的馳名商標權和利益。故爭議商標的註冊違反瞭《商標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2、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在先註冊的第3004861號“LANDROVER”商標、第3310795號“LANDROVER”商標、第3310796號“LANDROVER”商標及福建美明達鞋業髮展有限公司在先註冊的第3202762號“路虎LUHU"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三、四、五)構成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故爭議商標的註冊違反瞭《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3、被申請人在明知申請人的路虎商標馳名的情況下,在相關聯的商品上註冊與引證商標近似的爭議商標,違反瞭誠實信用原則,爭議商標的註冊和使用有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對正常的經濟秩序有不良的影響。
綜上,申請人請求依據《商標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第(七)、(八)項、第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衕時,認定申請人引證商標一在第12類“陸地機動車輛及其部件和配件”商品上爲馳名商標。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光盤)
1、申請人及“LANDROVER”(路虎)汽車的歷史髮展介紹;
2、“LANDROVER”(路虎)中國大事記、授權經銷商名單、及在中國銷售服務網點分佈圖;
3、1996年-2004年、2008年-2014年“LANDROVER”(路虎)汽車在全球及中國的銷售情況;
4、“LANDROVER”(路虎)汽車在中國的各種雜誌、報紙及宣傳冊中所刊登的報道和廣告複印件;
5、申請人及其“LANDROVER”(路虎)汽車在中國的新聞報道;
6、有關“LANDROVER”(路虎)品牌的廣告閤衕、部分髮票、部分戶外廣告信息列錶;
7、申請人2010年-2014年在中國的營銷預祘列錶;
8、2004年-2011年申請人“LANDROVER”(路虎)汽車蔘加中國各大車展的媒體報道、2010年各大汽車網站對“LANDROVER”(路虎)汽車的報道網頁截圖;
9、2004年-2012年“LANDROVER”(路虎)汽車在中國市場的穫獎榮譽和獎盃照片;
10、“LANDROVER”(路虎)的衍生商品和服務介紹、申請人的服裝類商品圖片;
11、相關的行政裁定書;
12、被申請人名下商標列錶及部分搶註商標詳細信息頁。
被申請人在我委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
1、爭議商標由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