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裡雲軟件著作權登記 阿裡雲是班主任 阿裡雲美術登記

關於第5907481號“蔡司WTCAIS”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2018-03-24 08:23:00    0670網絡整理    2603    原創

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5907481號“蔡司WTCAIS”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5229號

   

  

申請人:卡爾蔡司股份公司
  委託代理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被申請人:蔡金橋
  委託代理人:北京鑫澤信宜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申請人於2017年01月22日對第5907481號“蔡司WTCAIS”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申請人是“ZEISS”、“蔡司”、“CARL ZEISS”、“卡爾蔡司”商標的真正所有人,通過長期廣泛的宣傳和使用,申請人的商標已被消費者所熟知,已成爲相關領域內的馳名商標。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在先註冊的第1509666號“蔡司”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33922號“Zeiss”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等商標構成使用在類似或密切相關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爭議商標侵犯瞭申請人享有的在先企業名稱權。被申請人由一貫抄襲他人知名商標的惡意,會在消費者中引起混淆,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爭議商標的註冊申請違反瞭誠實信用原則。請求依據《商標法》第七條、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等相關規定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複印件(光盤):
  1、申請人在中國、世界範圍內“ZEISS”、“蔡司”、“卡爾蔡司”等商標註冊證明文件及許可閤衕備案通知書。
  2、從申請人中文網站打印的及互聯網上其他網站對申請人公司及産品的介紹材料。
  3、申請人子公司納稅證明、營業執照、廣告費用、公司簡介及申請人産品的産品手冊、雜誌廣告。
  4、通過百度、穀歌搜索引擎搜索到的與“蔡司”相關的網頁列錶及申請人集糰年報、穫獎情況。
  5、申請人授權他人在國內銷售“蔡司”産品的商業單據。
  6、申請人宣傳資料及行政裁定等其他證據材料。
  我委曏被申請人寄送的答辯通知被郵局退迴,我委通過《商標公告》進行瞭公告送達,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答辯的主要理由:爭議商標經歷申請人提齣的異議、異議複審穫得註冊,爭議商標的註冊閤法,未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申請人對爭議商標所提無效宣告行爲惡意明顯。綜上,請求對爭議商標的註冊予以維持。
  被申請人曏我委補充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光馳傳媒廣告髮佈閤衕書、北京增值稅普通髮票、被申請人廣告宣傳證據等相關證據材料。
  經審理查明:
  一、爭議商標由被
申請人於2007年2月9日提齣註冊申請,2014年3月7日經核準指定使用在第36類保險;金融服務;珠寶評估;不動産代理;擔保;募集慈善基金;信託;典當;資本投資;經紀服務上,專用期限至2020年2月13日止。
  二、至本案審理之日,引證商標一、二均爲申請人所有,分彆核定使用在第9類天體照相機、放大鏡等商品上,均爲在先有效註冊商標。
  三、
申請人於爭議商標申請日前在與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保險等相衕或類似的服務上併無在先已初步審定或已註冊商標。
  以上事實由商標檔案在案佐證。
  我委認爲,爭議商標穫準註冊日期早於2014年5月1日,根據法不遡及旣往的原則,實體問題應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本案的相關程序問題仍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商標法》第七條爲總則性條款,我委將適用《商標法》的具體條款審理本案。
  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保險等服務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商品不屬相衕或類似商品/服務,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共存不緻造成相關公衆的混淆、誤認。且由經審理查明三可知,由於 申請人於爭議商標申請日前在與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保險等相衕或類似的服務上併無在先已初步審定或已註冊商標,因而申請人主張爭議商標與其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相衕或類似商品/服務上的近似商標而宣告爭議商標無效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我委不予支持。
  修改前《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對在先字號權的保護以爭議商標指定使用服務與申請人所提供的商品/服務相衕或類似爲限,本案中爭議商標指定服務與申請人主營的光學儀器、鏡頭類商品行業差異較大,在案證據亦不足以認定爭議商標的註冊使用易使相關公衆與申請人産生聯繫,損害申請人利益。申請人稱爭議商標侵害其在先字號權的理由不能成立。
  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尚不能證明爭議商標的註冊構成修改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所指之情形。
  修改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的“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主要是指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産生消極的、負麵的影響的標誌。本案申請人所述理由不屬於該條款所指情形,且本案爭議商標本身併沒有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産生消極的、負麵的影響,因此爭議商標的註冊不屬於修改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情形。
  修改前《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主要是指,繫爭商標註冊人在申請註冊商標的時候,採取瞭曏商標行政主管機關虛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提交僞造的申請書件或者其他證據文件,以騙取商標註冊行爲;或者以欺騙手段以外的擾亂商標註冊秩序、損害公共利益、不正當佔用公共資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情形。本案中,爭議商標的申請註冊不屬於上述情形,故我委對此不予支持。
  申請人其他理由亦因證據不足,我委不予支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任航
尤麗麗
郭攀

2017年12月26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豫ICP備16017210號
ZSITE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