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20551972號“永安醍露”商標駁回覆審決定書
- 2018-03-27 09:48:22
- 0670網絡整理 原創
- 2400
關於第20551972號“永安醍露”商標
駁回覆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7023號
申請人因第20551972號“永安醍露”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迴決定,曏我委申請複審。
申請人複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是申請人獨創的名稱,與第1297124號“永安”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含義、字形、呼叫、整體外觀有很大差彆,共存於市場不會使相關消費者造成混淆誤認,不構成近似商標。請求準予申請商標初步審定。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榮譽證書、産品檢驗報告、相關圖片。
我委認爲,申請商標“永安醍露”爲純文字組閤商標,完整包含引證商標“永安”,整體含義未産生明顯區分,構成近似標識。兩商標在米酒、果酒(含酒精)等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併存使用,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産生混淆誤認,故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已産生與引證商標相區分的显著特徵。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迴。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戴豔
安蕾
牟琳
2017年12月26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