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裡雲軟件著作權登記 阿裡雲是班主任 阿裡雲美術登記

關於第15455499號“超級 禦寶•智臻羊”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2018-03-27 16:41:59    0670網絡整理    2587    原創

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15455499號“超級 禦寶•智臻羊”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4608號

   

  

申請人:西安百躍羊乳集糰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歐一國際知識産權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江西省安培實業有限公司
  
  
申請人於2017年03月30日對第15455499號“超級 禦寶•智臻羊”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
  1、申請人創建於1985年,前身爲西安百躍乳業有限公司,是一傢集羊乳研髮、收購、生産、銷售於一體的集糰公司。“禦寶”品牌是申請人主打的奶製品品牌之一,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第1060915號“禦寶YUBAO”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7224740號“禦寳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第7230247號“禦寳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三)、第15184795號“禦寶康”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四)、第15184855號“禦寶康”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五)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爭議商標的註冊違反瞭《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2、作爲衕行業競爭者,被申請人不可能不知曉申請人引證商標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故其申請註冊爭議商標的行爲擾亂瞭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違反瞭《民法通則》中的誠實信用原則。
  綜上,申請人請求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及《民法通則》第四條的規定,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
  1、申請人企業所穫榮譽證明;
  2、申請人“禦寳”繫列商標宣傳推廣及所穫榮譽證明。
  我委曏被申請人寄送的答辯通知被郵局退迴,我委通過《商標公告》進行瞭公告送達,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
  1、爭議商標由被
申請人於2014年9月30日提齣註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29類奶油(奶製品)、牛奶等商品上,2015年11月21日穫準註冊。
  2、引證商標一由西安市閻良區武屯蛋乳食品廠於1996年4月1日提齣註冊申請,1997年7月21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29類牛奶粉、牛奶等商品上;引證商標二由西安市閻良區百躍乳業有限公司於2009年3月2日提齣註冊申請,2010年9月28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29類奶粉、牛奶等商品上;引證商標三由西安市閻良區百躍乳業有限公司於2009年3月3日提齣註冊申請,2010年9月28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5類嬰兒食品、嬰兒奶粉等商品上;至本案審理之時,引證商標一至三註冊人名義均已變更爲申請人,其中,引證商標一商標專用權期限至2017年7月20日,申請人未針對引證商標一提齣續展申請。引證商標二、三均爲有效註冊商標。
  引證商標四由
申請人於2014年8月19日提齣註冊申請,2015年9月20日穫得初步審定,2015年12月21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5類嬰兒奶粉、嬰兒食品等商品上;引證商標五由 申請人於2014年8月19日提齣註冊申請,2015年7月6日穫得初步審定,2015年10月7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29類奶粉、牛奶等商品上。
  我委認爲,《民法通則》第四條的具體精神已體現在《商標法》的具體條款中,故我委將適用《商標法》的具體條款審理本案。
  1、鑒於在爭議商標申請日前,引證商標二、三已穫準註冊,引證商標四、五雖已提齣註冊申請,但未穫得初步審定,故本案衕時適用《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進行審理。 爭議商標由漢字“超級”與“禦寶•智臻羊”上下排列而成,爭議商標显著識彆部分之一的文字“禦寶”與引證商標二、三主要認讀的文字“禦寳”相衕,僅“寶”字存在簡繁體之分,完整包含於引證商標四、五“禦寶康”中,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二、三、四、五已構成近似商標。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奶油(奶製品)、牛奶等商品與引證商標二至五核定使用的牛奶、嬰兒奶粉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銷售渠道、銷售場所、消費對象等方麵相衕或相近,屬於衕一種或類似商品,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二至五共存於市場易誤導消費者,使其認爲上述商標是衕一主體的繫列商標,或認爲上述商品的提供者之間存在關聯關繫,故爭議商標的註冊違反瞭《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此外,因引證商標一續展與否對本案結論不會産生影響,故對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是否構成近似商標,我委不再予以評述。
  2、《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要禁止的是擾亂商標註冊秩序、損害公共利益、不正當佔用公共資源等商標的註冊行爲。本案爭議商標的註冊不屬於此類情形。
  綜上,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方莉園
姚旭祺
張亞軍

2017年12月25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豫ICP備16017210號
ZSITE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