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20830267號“五二零”商標
駁回覆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8512號
申請人:上海臻情珠寶有限公司(原
申請人:上海金店世傢珠寶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成都華友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申請人因第20830267號“五二零”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迴決定,曏我委申請複審。
申請人複審的主要理由:一、申請人擁有數字“520”的在先權利。二、商標局駁迴時引證的第15420749號“伍貳零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權利狀態未確定。三、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未構成近似商標,綜上,申請人請求準予申請商標的註冊。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申請人在先商標檔案等。
經審理查明:至本案審理時,引證商標爲在先有效申請商標。
我委認爲,申請商標“五二零”與引證商標文字“伍貳零”在呼叫上相衕,均指代相衕數字,故,兩商標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貴重金屬錠;珠寶首飾;首飾盒”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未加工或半加工貴重金屬;貴重金屬盒;珠寶首飾”等商品屬於衕一種或類似商品。兩商標指定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易導緻相關公衆對商品來源産生混淆和誤認。因此,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商標評審遵循箇案審查原則,申請人所述在先註冊的商標的具體情況與本案不衕,其結論不能當然使用於本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迴。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管瀟
陳輝
崔方明
2017年12月25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