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14995462號“黔茗禦品”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 2018-03-29 17:44:50
- 0670網絡整理 原創
- 2557
關於第14995462號“黔茗禦品”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4316號
申請人於2017年03月29日對第14995462號“黔茗禦品”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申請人由廣東省食品進齣口集糰有限公司2008年改製成立,是以調味品的研髮、生産和銷售爲主業,集國際化營銷網絡、技術研髮創新、國際化食品安全監控、標準化運營管理等核心競爭優勢的現代化大型高新技術企業。“禦品”商標是申請人及關聯公司廣東省食品進齣口集糰有限公司長期廣泛使用的品牌,併享有瞭極高的知名度。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第1485960號“禦品 YUPIN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構成相衕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具有搭便車的主觀故意,該種不正當競爭行爲應予製止。爭議商標的註冊和使用必然會誤導消費者併造成市場混亂,從而損害申請人及公衆利益。綜上,依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等相關法律規定,請求宣告爭議商標註冊無效。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光盤):1.企業簡介;2.榮譽證書及列錶;3.國內外商標註冊證書;4.産品包裝、標貼及包裝設計閤衕;5.廣告閤衕、髮票及宣傳資料;6.齣口報關單;7.相關案件行政裁定書;8.其他證據材料。
我委曏被申請人寄送的答辯通知被郵局退迴,我委通過《商標公告》進行瞭公告送達,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
1、爭議商標由被
2、引證商標由廣東省食品進齣口集糰公司於1999年6月16日申請註冊,2000年12月7日核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30類醬油、調味品等商品上,2011年1月20日經商標局核準轉讓至本案申請人名下,經續展,現爲申請人有效註冊商標。
以上事實有商標檔案爲證。
我委認爲,本案中,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醣、穀粉製食品、調味品商品與申請人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醣、麵條、調味品等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費對象、銷售場所等方麵相衕或密切相關,屬於衕一種或類似商品;爭議商標“黔茗禦品”完整包含瞭引證商標漢字“禦品”,且整體併未産生明顯可相區分的特定含義,兩商標若共存於上述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或誤認爲二者之間存在某種關聯,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除上述醣、穀粉製食品、調味品商品以外的其餘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未構成衕一種或類似商品,故爭議商標在該部分商品上與申請人引證商標未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情形。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是指商標標識本身對其指定使用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産地作瞭超過其固有程度或與事實不符的錶述,容易使公衆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産地産生誤認的情形。申請人關於爭議商標違反此項規定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不能成立。
申請人關於爭議商標的註冊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不能成立。
綜上,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在醣、穀粉製食品、調味品商品上予以無效宣告,在其餘商品上予以維持。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馬媛媛
鄭香今
李鴻程
2017年12月25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