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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17886849號“柯龍及圖”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3461號
申請人:海信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宋營
委託代理人:巴比倫國際知識産權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請人於2017年01月22日對第17886849號“柯龍及圖”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請人是中國最大的白電産品製造企業之一,其名下的“科龍”商標經過長期宣傳和使用已具有較高知名度。二、爭議商標與第580980號“科龍”商標、第11379571、1767967號“科龍”商標(以下分彆稱引證商標一至三)構成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三、引證商標一早在1999年被認定爲馳名商標,爭議商標是對申請人馳名商標的抄襲和摹仿,其註冊使用會淡化申請人馳名商標的显著性。四、爭議商標損害瞭申請人的在先商號權。五、被申請人具有大量囤積商標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爭議商標的註冊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會擾亂市場秩序,造成公衆混淆誤認,併産生不良影響。綜上,申請人請求依據《商標法》第四條、第七條、第十條第一款第(七)和(八)項、第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等法律規定,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
1、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穫獎情況資料;
2、申請人商標註冊資料;
3、申請人對其商標進行宣傳使用的材料,如銷售閤衕、廣告閤衕、産品圖片等;
4、被申請人名下商標信息;
5、其他資料。
被申請人主要答辯意見:爭議商標是以被申請人名下第4141748號“柯龍及圖”商標爲基礎重新申請註冊,併沒有搭便車的主觀惡意,其與引證商標不近似,且有其牠類似情形的商標已經穫準註冊。綜上,請求對爭議商標予以維持註冊。
我委經審理查明:
1、爭議商標由被 申請人於2015年9月14日申請註冊,後被核定使用在第11類燃氣爐、淋浴熱水器等商品上。
被申請人名下第4141748號“柯龍及圖”商標於2004年6月28申請註冊,後被核定使用在第11類燃氣爐、熱水器等商品上
2、申請人名下的各引證商標均於爭議商標申請日前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11類電冰箱、浴霸、燈等商品上,現均爲有效註冊商標。
3、1999年,商標局認定廣東科龍(容聲)集糰有限公司使用在空調商品上的“科龍”商標爲馳名商標。
以上事實由商標檔案及申請人證據在案佐證。
依據當事人理由、事實和請求,我委現對焦點問題作如下歸納及審理。
第一,爭議商標由漢字“柯龍”及圖形組閤而成,其中“柯龍”二字作爲爭議商標的主要識彆部分與引證商標一至三在文字構成、呼叫等方麵相近或相衕,含義上亦無明顯區分,雙方商標已構成近似商標。與此衕時,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燃氣爐、淋浴熱水器等商品與各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燃氣爐、衛生間榦燥器等商品屬於相衕或類似商品。爭議商標若與各引證商標共存於市場,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來源産生混淆誤認。此外,被申請人名下第4141748號“柯龍及圖”商標的註冊申請時間仍晚於引證商標一、三的註冊申請日,故不能成爲爭議商標應予維持註冊的當然理由。
爭議商標已分彆與引證商標一、二、三構成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其註冊違反瞭《商標法》第三十條之規定。
第二,鑒於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前,申請人已在燃氣爐等商品上註冊瞭數件引證商標,且我委亦結閤引證商標知名度併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對申請人的在先商標權予以保護,在此情形下,本案無需再適用《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在非類似商品上保護馳名商標的規定進行評審。
第三,爭議商標的漢字部分“柯龍”與申請人商號“海信科龍”併未構成相衕或基本相衕,在此情形下,難以認定爭議商標損害瞭申請人的在先商號權,其註冊未違反《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第四、本案爭議商標爲圖文商標“柯龍及圖”,尚無充分理由可以認定該標識具有欺騙性,或容易使公衆對商品特點或産地産生誤認,亦或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産生消極、負麵的影響,卽爭議商標併未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八)項之規定。
第五,鑒於我委在本案中已通過《商標法》其他實體條款予以保護,在此情形下,不再適用《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進行評審。
另,《商標法》第四條、第七條關於誠實信用原則的規定屬於總則性規定,我委已適用相應的實體條款予以審理,故不再贅述。
綜上,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徐 苗
韓秀花
高妍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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