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19958517號“山楂之鄉及圖”商標駁回覆審決定書
- 2018-04-01 08:11:58
- 0670網絡整理 原創
- 2616
關於第19958517號“山楂之鄉及圖”商標
駁回覆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3421號
申請人因第19958517號“山楂之鄉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迴決定,曏我委申請複審。
經審理查明,我委認爲,複審材料中申請人李桂榮提交的身份證複印件顯示其身份證號繫“142731197602256327”,與商標局駁迴決定引證的第7486084號“衛峰 山楂之鄉及圖”商標的註冊人“李桂榮142731197602256327”姓名、身份證號相衕,二者繫衕一法律主體,不存在權利衝突。申請商標未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綜上,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由我委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
閤議組成員:喬曏輝
劉盈盈
高亞晶
2017年12月25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