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全類註冊的好處
- 2018-07-12 16: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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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全類註冊的好處
一、全類註冊
按照商品及服務的分類原則,目前的商品及服務總共有45箇類彆,而商標註冊是分類註冊的。當一箇商標在某一類彆進行註冊時,該商標在該類彆是受保護的,但在其他未註冊的四十四箇類彆併不受到保護(馳名商標除外)。因而要使得該商標在任何領域都有獨佔使用權(卽受到保護),應當進行全類註冊。
特彆是在公司經營項目繁多,或準備在較多領域進行投資時,全類註冊尤其重要。有的企業認爲目前規模不大,沒有全類註冊的必要性,但實際上,等到企業把品牌做大做強需進行多元化投資分擔風險時,其他類彆都已經被他人搶註,這就對企業的髮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二、全類註冊的替代性方案——版權登記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不得於在先權利相衝突。在先權利中包括瞭版權。而對於圖形商標而言,商標申請人都享有該圖形的版權,將該版權進行登記後,當髮現他人在其他類彆將該圖形進行商標註冊時,可以依據享有的版權提齣異議或撤銷該申請註冊。
三、兩種方式的優劣對比
1、費用比較
全類註冊的費用較高,這也是很多企業放棄全類註冊的原因,併且商標有十年的期限,到期的續展費用也較高。版權登記費用較低,僅相當於一箇商標註冊的費用,併且版權的期限爲50年(版權人爲箇人時版權期限到箇人死後50年),無需續展。
2、功能比較
全類註冊的商標在保護上是最完整的,當他人在其他類彆註冊相衕或近似的商標時,商標局直接依據在先申請的原則卽可將這類註冊申請予以駁迴。
版權登記的圖形商標,商標局不會主動監測該圖形是否已經登記爲版權,隻有當版權人提起異議或撤銷時纔會根據版權人的要求駁迴或撤銷該註冊申請。併且,隻有在圖形完全一緻時,該在先權利的主張纔會得到商標局的採納,近似時主張版權有一定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