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20964047號“搜鋼”商標
駁回覆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9006號
申請人因第20964047號“搜鋼”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迴決定,曏我委申請複審。
申請人複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是由申請人自行設計的具有藝術美感的文字,併未産生任何不良影響。申請商標經申請人的大量使用和宣傳,已具有很高知名度。綜上,請求初步審定申請商標的註冊申請。
我委認爲,申請商標“搜鋼”含有不規範漢字,容易誤導公衆特彆是未成年人的認知,從而易産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故申請商標的註冊申請已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的禁止作爲商標註冊與使用之情形。
此外,申請商標是否通過使用已産生知名度,併非是構成前述條款所考慮的因素。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複審服務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迴。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尤宏巖
張悅
張博慈
2017年12月27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