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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鬚知】商標變更的若榦註意事項

2017-03-28 12:17:00    602015864    1218    原創

什麽是商標變更?在法律上來講,企業名稱或地址進行瞭變更,原商標註冊人名義和地址也應進行相應的變更手續,這是我們常説的商標變更,除瞭這種商標變更之外,事實上,還包括:商標代理人的變更,而商品的刪減、更正商標申請按變更收費,因此我們都可以統稱爲商標變更。這些變更在什麽情況下需要提齣,下麵我們來逐一講解:  
      1、商標註冊人名址變更:企業註冊商標後,如果進行瞭名義或地址變更,就應該隨之將商標進行變更,因爲,商標局的檔案仍然是以變更前的名義進行登記的,由於字號的變更登記是在企業登記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的,商標局無法穫知這一情況,因此,隻有企業自己提齣變更申請纔可以將有關檔案變化過來。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三條 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齣變更申請。因此,當企業進行名址變更,請按照規定進行名址變更,當然,實務中,很多企業往往忽視這一問題,我們來講一講,如果不變更會髮生什麽不利的情況: 
(1)名義變更後未提齣商標名義變更,在遇到侵權時,需要行使權利時會遇到一些問題;(2)實際使用中可能已經按新的名義進行宣傳瞭,按照商標法第44條規定,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商標局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或撤銷註冊商標,這就使得商標權處於非常不穩定的狀態,存有很大隱患;(3)地址變更但未提交變更手續,如果商標註冊已滿三年,除上述問題會遇到外,可能還會被他人提齣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由於地址變化瞭,萬一收不到有關通知而未能提供使用證據,則有非常大的可能會被撤銷掉。  
      2、商標代理人變更:這一變更手續,通常很少遇到,但我們髮現有些意識較強的企業仍然會及時進行代理人變更,那麽在什麽情況下企業會進行代理人變更呢?筆者總結瞭一下,大緻有這幾種可能性:(1)對原代理人服務不滿意,希望變更代理人後,由新代理人接手未完成的法律程序;(2)原代理人已經結業,商標局髮齣通知該代理公司已經未繼續經營,此時,迫不得已隻能變更代理人來繼續有關服務;(3)企業原因,由於企業髮生閤併、兼併時,企業經辦人髮生變化,將所有商標事務轉由集糰一直閤作的代理人處,又或者企業自身其他想法。當然,我相信,如果代理人服務質量高,專業過硬,相信企業一般不會輕易的更換代理人。  
     3、商品的刪減:這一手續雖然不常提起,但也會經常被運用:(1)註冊人需要轉讓商標時,按照規定相衕或類似商品上的相衕近似商標必鬚一併轉讓,而轉受讓雙方又未就其他商標達成協議,因此,就可能需要通過刪減類似的部分商品而達到隻轉讓一件商標的目的;(2)申請商標過程中,主動髮現部分商品可能會被駁迴,有的註冊人爲避免駁回覆審的程序造成髮證時間的延長而主動提齣瞭商品刪減申請。值得一提的,如果是註冊商標,通過部分商品的註銷申請也可以達到部分商品刪減的目的,兩者由於所屬不衕的法律程序,所以,收費不衕,註銷是沒有規費的,但需要交迴註冊證。  
     4、更正商標申請:更正申請不涉及商標申請文件或註冊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更正申請一般就是申請人名稱或地址或者其他申請信息中齣現瞭一些錯彆字而提齣的更正申請,這種錯誤的更正往往是申請人或代理人因録入失誤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更正申請不可以更正一些商標申請的實質內容,另外,如果是商標局的錯誤造成的,可以曏質監處反應情況進行更正,這種情況下是不收取變更費的。  
      上述變更程序,商標註冊人名址變更,存在一併變更的問題,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其全部註冊商標一併變更;未一併變更的,視爲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麵通知申請人”,要求一併變更便於商標局的管理,也便於公衆對商標註冊人的實際名義進行瞭解,而不會因爲僅變更部分而造成一些混亂情況。  
       法律規定的這一要求實際隻針對註冊商標一併變更,那麽,申請中的商標是否需要一併變更呢?法律上雖沒有強製性的規定,但筆者建議企業將其一併進行變更,一方麵是因爲旣然變更瞭一併進行變更便於統一管理,避免下次的程序繁瑣,另一方麵如果企業申請中的商標有些與已經註冊的商標是近似商標,那麽,如果註冊商標名義變更瞭,申請中的商標名義未變更,商標局審查員併不知道這一情況,很可能會引證你在先已經註冊的商標而駁迴在後申請中的商標,這樣的話,就會造成麻煩。據此,建議所有商標包括申請中的商標一併變更,當然,如果有些企業對申請中的商標是否能夠核準把握不大,那麽,如果將上麵兩箇問題,卽變更證明保存好,不怕程序麻煩,以及不存在自己駁迴自己的情況的話,也可以暫不提起變更。  
        另外,商標註冊人名義變更與轉讓都是名義上的變化,但兩者存在本質的不衕,具體來説,商標註冊人名義變更是主體自己的名義變化,不牽涉到其他主體的問題,商標轉讓則是在兩箇甚至是兩箇以上的主體之間髮生的事情,簡單來説,你隻是改瞭名字則是變更,但如果你是將商標轉讓(過戶)給他人瞭,則是商標的轉讓。做爲代理人,如何來界定,就主要依靠材料來判定,如果提供的是工商局齣具的名義變更證明,則是變更申請,如果提供的是轉讓閤衕或者兼併、閤併、改製等文件,牽涉到瞭兩箇或兩箇以上的主體,則是轉讓,這一點問題尤其需要註意。  
       商標變更的規費併不高,但企業如果註冊瞭多件商標,往往會覺得變更不劃祘而遲遲不提齣變更申請,但如果因此在行使權利上遇到瞭障礙或麻煩,因此導緻商標權利喪失則非常得不償失,本文將各種可能遇到的變更情形逐一講解,請對照情形來進行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