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18760039號“怡養怡生”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6415號
申請人於2017年04月11日對第18760039號“怡養怡生”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請人的“怡養”商標經過在中國的大量宣傳和使用,已在相關消費者中穫得瞭較高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第3677993號“怡養”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11346586號“怡養”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構成使用在相衕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二、爭議商標繫其申請人以不正當手段提齣的註冊申請,其行爲違背瞭基本的誠實信用原則,其註冊申請超齣瞭正常的生産經營需求。爭議商標的註冊使用將會産生不良社會影響。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稱《商標法》)第四條、第七條、第十條第一款第(七)(八)項、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光盤證據):
1、申請人在先“怡養”商標註冊信息;
2、百度搜索“雀巢怡養”結果及産品相關報道公證件;
3、“怡養蛋白質粉”檢驗報告及産品宣傳資料;
4、雙城雀巢有限公司及被申請人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
被申請人在我委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1、爭議商標由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