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18023045號“鳳凰涅槃及圖”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6074號
申請人於2017年04月20日對第18023045號“鳳凰涅槃及圖”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請人成立於2009年,是一傢集首飾設計、生産、銷售爲一體的綜閤性公司,其已註冊的第10258900號“鳳凰涅槃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經長期宣傳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二、“鳳凰涅槃及圖”商標圖樣是申請人精心設計和創作的,申請人對其享有著作權,故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瞭申請人的在先著作權。三、申請人在先在第14類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引證商標,經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故爭議商標的註冊,不僅容易導緻相關公衆的混淆誤認,且屬於對申請人商標的惡意搶註。四、經檢索髮現,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瞭多箇與他人相衕或相似的商標,被申請人的此種傍名牌、搭便車行爲,不僅欺騙瞭相關消費者,且易擾亂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綜上,申請人請求我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複印件):
1、引證商標、被申請人商標以及他人商標的信息頁;
2、申請人公司簡介以及相關産品銷售網頁信息;
3、作品登記證書。
我委曏被申請人寄送的答辯通知被郵局退迴,我委通過《商標公告》進行瞭公告送達,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我委經審理查明:
一、爭議商標由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