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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7900098号“C-IN2”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4628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闫东平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福州蒙酷服饰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7900098号“C-IN2”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6]第Y003523号决定,于2017年04月19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商标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有效,申请人申请撤销复审商标的理由不成立,复审商标的注册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经申请人调查,在过去的三年里,被申请人并未在线上、线下市场的第25类指定商品上使用复审商标,且通过申请人向福建省福州市的市场调查询问,常年从事游泳衣、袜商品的人亦并未听过复审商标品牌。同时,申请人并未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请求在本案中进行查阅。故请求复审商标的注册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在我委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为查明案件事实,我委向商标局调取了相关卷宗,经查,被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杭州杭美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复审商标品牌泳裤、袜子的检测报告,检测日期为2016年4月16日-21日、2016年5月3日-6日;
2、被申请人与深圳市米辛迪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
3、杂志封面、宣传图片;
4、网店售卖截屏;
5、被申请人信息页面。
我委将被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证据材料寄送申请人进行质证,申请人主要质证意见如下:被申请人提交的泳裤的质检报告并不真实,经申请人查询该编号的质检报告系另一家公司检验家居服产品的检验报告,故该报告不应作为证据采纳,同时,被申请人提交的质检报告并不能证明复审商标的实际使用;被申请人提交的销售合同数量较少,且对应的产品与合同相对方的经营范围不符,其提交的发票并不清晰,且被申请人仅提交了一份合同和发票,容易理解为象征性使用,该证据的真实性很低,且被申请人并没有提交出货单,无法证明双方是否实际交货,被申请人提交的发票申请人在国税局网站上查询显示开票日期有误,说明该发票有可能是伪造发票,故该证据请求商评委不予采纳;被申请人提交的销售清单里的第四张产品图片显示的并非复审商标,而是另一件已注册商标;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交的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疑,且该证据并未体现时间信息,商品亦与第25类指定商品不同;被申请人提交的天猫网店展示及销售记录无法确定其真实性,且被申请人并没有提交复审商标在游泳衣商品上的使用证据。综上,请求商评委不予采纳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并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在质证书意见中列明了在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被申请人提交的发票的查询页以及第12672517号商标的信息资料。
我委将申请人的质证意见寄送被申请人进行质证,被申请人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发表质证意见。
经审理查明:复审商标由本案被 申请人于2009年12月9日在第25类游泳衣、帽等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在游泳衣、袜商品上于2011年2月21日获准注册,专用权止于2021年2月20日。
以上事实由相关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本案中,复审商标的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4年5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有关实体问题应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我委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于2013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是否在核定使用的游泳衣、袜商品上进行了真实的商业使用。对此,我委认为:本案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为其产品的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仅能证明被申请人的产品符合相应的标准,不能证明被申请人已将复审商标品牌产品投入市场流通领域;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2为其与深圳市米辛迪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虽然合同与发票的金额相对应,但由申请人在质证书列明的发票查询页可知,该发票的开具日期有误,被申请人亦未对此进行说明,故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3为复印件,仅申请人手写标明显示复审商标,被申请亦并未提交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证据4为网络证据,并未显示真实有效的证据形成时间;证据5为被申请人信息资料,不能证明复审商标的真实使用情况。故综合被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于2013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在核定使用的游泳衣、袜商品上进行了真实的商业使用。
依照修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贾玉竹
刘聪
苑雪梅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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