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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10737705號“雪傢XUEJIA”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5234號
申請人: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陳東州
委託代理人:河南中原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申請人於2017年01月25日對第10737705號“雪傢XUEJIA”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華潤雪花啤酒公司成立於1994年,爲一傢專業生産、經營啤酒産品的大型高新技術企業。華潤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三十餘各省、市 經營近百傢啤酒廠,“雪花”、“SNOW”繫列商標經申請人及其關聯公司長期宣傳使用已具有較高知名度,已達到馳名商標的程度。爭議商標與申請人關聯公司在先註冊的第3628283號“雪花”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6390657號“雪花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第6390662號“雪花SNOW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三)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引證商標一至三所有人於2009年授權併經商標局備案許可申請人使用引證商標一至三,申請人爲本案利害關繫人。爭議商標的註冊侵犯瞭申請人的在先字號權。被申請人註冊爭議商標的行爲惡意明顯,有違誠實信用原則。綜上,依據《商標法》第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等相關規定,請求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被申請人答辯的主要理由:爭議商標繫被申請人獨創,經使用已具有一定認知度和显著性。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未構構成近似商標,爭議商標的註冊閤法,未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請求對爭議商標的註冊予以維持。
被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爭議商標宣傳證據、銷售髮票及收據等相關證據材料。
針對被申請人的答辯意見,申請人曏我委提齣以下主要質證理由: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其在啤酒等商品上的註冊閤法,且部分未顯示爭議商標,被申請人行爲惡意明顯,請求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經審理查明:
一、爭議商標由被 申請人於2012年4月9日申請註冊,2015年8月7日經核準指定使用在第32類啤酒;麥芽汁(髮酵後成啤酒);無酒精飲料;水(飲料);果汁;奶茶(非奶爲主);果子粉;植物飲料;飲料製作配料商品上,專用期限至2023年6月13日。
二、引證商標一、二、三於爭議商標申請註冊日前在第32類啤酒等商品上穫準註冊,上述商標均爲有效註冊商標。引證商標一、二、三的所有人爲華潤雪花啤酒(遼寧)有限公司。
三、2013年12月5日,商標局作齣《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核準瞭華潤雪花啤酒(遼寧)有限公司報送的其將引證商標一、二、三許可給本案申請人進行使用的註冊商標使用許可閤衕備案申請,許可期限分彆爲2013年4月10日起至2015年2月6日、2013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6日、2013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6日。
4、申請人名稱爲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爲2003年6月12日。
我委認爲,《商標法》第七條繫總則性規定,其立法精神已體現在《商標法》具體條款中,我委將依據申請人陳述的事實理由及《商標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審理。
由我委查明的事實3可知,申請人有權援引引證商標二、三作爲《商標法》第三十條的引證商標對本案爭議商標提起商標無效宣告申請。鑒於引證商標一的註冊商標使用許可閤衕已經到期,故對於申請人援引引證商標一提齣的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我委依法予以駁迴。爭議商標的主要識彆漢字部分“雪傢”與引證商標二、三的主要識彆漢字部分在文字組成、呼叫等方麵相近,且爭議商標併未形成新含義使之與引證商標二、三有效區分,故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二、三構成近似商標。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啤酒等商品與引證商標二、三核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費對象等方麵相近,屬相衕或類似商品。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二、三共存於上述相衕或類似商品上,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的來源産生混淆、誤認,二者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相衕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字號未構成實質性近似,從而不能認定爭議商標的申請註冊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損害申請人的權利。故爭議商標的註冊未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所指的損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情形。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主要解決的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的行爲。本案中,申請人併未提交爭議商標在申請註冊過程中存在擾亂商標註冊管理秩序、損害公共利益或惡意損害他人閤法權益行爲的證據,故對於申請人該項主張,我委不予支持。
申請人其他理由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我委均不予支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任航
尤麗麗
郭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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