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13936854號“MOOCOO”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3013號
申請人於2017年03月01日對第13936854號“MOOCOO”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申請。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的第9624830號“Moo Moo”商標、第9725121號“Moomoo”商標、第9797432號“Moomoo及圖”商標、第9624859號“Moo Moo Meters/bonwe”商標、第9725104號“Moomoo Metersbonwe”商標(以下分彆稱引證商標一、二、三、四、五)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爭議商標的的註冊和使用損害瞭申請人在先註冊“MOOMOO”等商品的商標權。被申請人有意模仿和抄襲的行爲違反瞭誠實信用原則,屬於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註冊的行爲。綜上,申請人請求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規定,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以下均爲複印件):
1、申請人企業情況介紹、在杭州公司登記信息等材料;
2、申請人“美特斯邦威”繫列商標註冊證、國際註冊證;
3、申請人“美特斯邦威”在浙江省及週邊的銷售網絡;
4、申請人“美特斯邦威”産品所穫榮譽;
5、申請人“美特斯邦威”商標所穫獎項榮譽;
6、申請人“美特斯邦威”廣告宣傳資料;
7、“MOOMOO”宣傳資料;
8、商標審理及審查標準。
被申請人在我委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1、爭議商標由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