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11932995號“DIOVE及圖”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3012號
申請人於2017年03月21日對第11932995號“DIOVE及圖”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申請。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一、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在第5類在先註冊的國際註冊第628497號“DIOVAN”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二、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違反瞭誠實信用原則。爭議商標帶有欺騙性,其註冊和使用容易導緻消費者混淆誤認,從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爭議商標的註冊屬於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註冊,擾亂瞭正常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併有損於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綜上,申請人請求依據《商標法》第七條、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以下均爲複印件):
1、爭議商標及申請人引證商標註冊信息;
2、關於申請人及其引證商標“DIOVAN”藥品介紹的相關報道;
3、商標局關於第10723531號“黛安芬”商標不予註冊決定。
我委曏被申請人寄送的答辯通知被郵局退迴,我委通過《商標公告》進行瞭公告送達,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1、爭議商標由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