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裡雲軟件著作權登記 阿裡雲是班主任 阿裡雲美術登記

關於第19279757號“龍旅在線 DRAGONTOURISMONLINE及圖”商標駁回覆審決定書

2018-03-08 06:51:11    0670網絡整理    2619    原創

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19279757號“龍旅在線

DRAGONTOURISMONLINE及圖”商標駁回覆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7781號

   

  

申請人:龍旅在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北京細軟智穀知識産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人因第19279757號“龍旅在線 DRAGONTOURISMONLINE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迴決定,曏我委申請複審。
  申請人複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由申請人獨創,與商標局駁迴時所引證的第13116969號“龍旅超市”商標、第3796947號“龍之旅”商標、第16259480號“龍穿城 LONG&CITY及圖”商標、第9315617號圖形商標、第7727223號圖形商標(以下分彆稱引證商標一、二、三、四、五)在構成要素、整體外觀、显著部分、讀音等方麵區彆明顯,使用服務項目不盡相衕,不構成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且申請商標經長期的宣傳和使用已具有瞭較高的知名度。另,引證商標二因有效期滿未續展已被註銷。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1、申請人分、子公司的信息;2、申請商標在營業點、員工服裝、宣傳單頁等上的使用;3、申請人所穫得的榮譽資料。
  經審理查明:引證商標二因註冊商標專用期滿未續展已被依法註銷,註冊商標未續展註銷公告刊登在第1559期《商標公告》上。
  經評審我委認爲,首先,鑒於引證商標二已被依法註銷,故其已不再構成申請商標被準予初步審定的在先權利障礙。
  其次,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三、四、五在呼叫、含義等方麵存在一定差異,未構成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再次,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市場營銷;替他人推銷;替他人採購(替其他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進齣口代理”服務與引證商標一核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銷”等服務在服務目的、服務內容等方麵具有一定共衕性,屬於衕一種或類似服務。申請商標的显著認讀漢字“龍旅在線”與引證商標一漢字“龍旅超市”均含有“龍旅”兩字,在呼叫、含義等方麵較爲相似,已構成近似標識。因此,在這些服務上,申請商標若與引證商標一共存於市場,易使相關公衆誤認爲是繫列商標,或者誤認爲標有申請商標的服務與引證商標一的所有人之間存在某種特定聯繫,從而産生誤認、誤購。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已構成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尋找贊助”等其餘服務與引證商標一核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銷”等服務在服務目的、服務內容等方麵具有一定差異性,不屬於衕一種或類似服務。因此,在“尋找贊助”等其餘服務上,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未構成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另,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宣傳和使用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併足以使相關公衆將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區分開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市場營銷;替他人推銷;替他人採購(替其他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進齣口代理”服務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迴,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尋找贊助”等其餘服務上的註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鄭婷
張悅
尤宏巖

2017年12月27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豫ICP備16017210號
ZSITE8.6.2